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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会死的。
如果我伸出手去,是不是就被别人拿去了魂魄?如果我留了下来,是不也是死?
果然到了4:44分,一切就都结束了。
那个男人又不见了。
我走下床,将钟放在自己身边,一动不动的盯着它,它也不声响,电子的显示屏上还是硕大的三个4,让我觉得一阵发瘆。
我的身体热了起来,就好像谁抱紧了我,而且还有谁在耳边说,&ldo;不要走。
&rdo;声音破碎,分不清楚是男人还是女人说的。
我四下寻找看不到人,挣扎也动不了,后来一使力气,那钟到掉在了地上,零件摔的乱七八糟,但是破碎的屏幕上还是留下了三个4,最后闪了闪,彻底坏了。
我盯着钟,全身的汗。
《狂人日誌》第36节
作者:薛舞
日期:2009-1-1919:46:00
第二十个纪录不如不遇倾城色(一)
文薛舞
我张开眼睛的时候没有在窗边看到胭脂,也没有闻到熟悉的烟味,但是等我这迷糊劲过去了以后,我发现胭脂就在我身边。
对,他在我床上。
他的右手从我腰下穿过去与侧躺的我的左手交握着,他的左手很自然的圈着我,而下巴埋在我的颈窝,轻的像羽毛一样的呼吸,均匀扫在我后脑的发根处,让我觉得温暖又从心底里痒痒。
以胭脂的性格,肯定不会留下来这样陪我的,他一定会很傲慢的说,就凭你还不能做我的床伴,我连他那傲慢的样子都能想的出来。
那么答案就应该是,我在糊里糊涂的时候拖着他不让他走,因为我当时握到的手是他的右手,就一直都没有放开过。
睡了多久了呢?
ineedlovelikeineverneedlovebefore…突然想起来这句歌词,可能这样的安全与温暖是我从来没有享受过的,我没有起身,眯起了眼睛,生平第一次,准备捂被子了。
我神游的顷刻间胭脂稍微动了一下,他刚长出来的胡茬扎在我背后,让我心底里面的痒更是受不了,很亲昵,很亲昵的,就好像毛茸茸的小动物一起蹭来蹭去一样,我不能忍受的轻轻转过身,却看到一双深邃的眼睛,笑意也在眼睛里面,我还听到他说,&ldo;早,你这麻烦女人。
睡了三天了,你再枕在我胳膊上睡下去的话,我就要长绿毛了。
&rdo;
他打了个哈欠,甩了甩被我压麻的胳膊,慢条斯理的开始穿衣服‐‐就好像,这样在我面前穿衣服已经好久了。
不是没见过男生的裸体‐‐训练的时候那些jack和kg也基本上都是赤裸的,但是胭脂不是我的组织中人,也不是我要猎杀的对象,更不是要猎杀我的人,对于这样的一个男人,该怎么反应呢?
我轻轻的皱了眉‐‐我不需要反应。
我本身不知道如何反应更证明了ladynub的功效,突然就冷静了,就好像看一幅画。
我也站起身穿衣,当着胭脂的面,脱掉睡衣‐‐胭脂居然背过脸,皮肤很白的他,耳根都红掉了。
我赤脚走进淋浴房,身上的汗水,还有这三天在床上的翻滚,让我自己很垃圾,三天了啊,怎么能一下子睡成这个样子呢?
莲蓬头出来的水在我的身体上跳舞,我很快的把自己洗干净,围了浴巾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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