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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家庄是城中村,三教九流汇聚于此。
上班的时候,我早餐不是油条豆腐脑,就是煎饼果子胡辣汤,周围尽是光着膀子、穿着大裤衩的村民和衣服脏兮兮、黑脸膛的农民工,很有“草莽出英豪”
的感觉。
下班的时候,则是穿行于鳞次栉比的夜市之中,听着各种不同的吆喝,大妈和小姑娘各领风骚。
离职之后,我晚出早归,在小摊上吃最便宜的饭,在陋室读最无趣的书,则有一种“大隐隐于市”
的感觉。
最妙的是旁边就是财经学院,于是我每天去操场跑步,偶尔踢球、打球,在夜色中散步,看着来往的年轻、快乐的学生,当然更有女生,仿佛自己也变年轻了。
我也常去食堂吃饭,但是比在驻马店时贵多了;有时我溜达到女生宿舍楼前,望着一排排的灯光,仿佛昔日在技校,只是心里明白早已过去许多年。
正因为如此,我从心底重新唤回曾经的故事,也唤回曾经的记忆。
我觉得还是要完成它,为了对她的承诺(虽然她可能早已不在乎),也为了我自己——至少是曾经的自己。
于是,我买了笔记本电脑,第三次重起炉灶。
我推翻了“许昌版”
的开头,借鉴剧本的结构,直叙其事,从大一上学期开始写起,交代与焕秋的“初相识”
,寥寥几笔,快速切换到下学期……
我写得很顺手,一方面是酝酿了四年,虽然一直进展不力,到底是锤炼了文字;另一方面则大概是放淡了对她的感情,不再那么炽烈,学会了一些冷静。
写完大一上学期,我把之前的稿子统一修改了一遍,接着开始写“遂平之行”
。
我细细地去写,往日的记忆在脑海里再次鲜活如画,足足有三万字;而这时候,我又停笔掩卷,忍不住叹息,更有说不出的伤悲。
我努力向前又推进了一些,可是心里既存了“未了之事”
,实在是笔端艰涩。
我觉得自己有必要再去一次驻马店,就像许文强离开上海前辞别冯程程。
2008年6月,我带着打印好的30万字文稿,再一次来到了驻马店。
我无心漫步闲逛,第一次感觉这座城市的陌生,直接打车前往敬业高中。
正值收麦时节,学校旁边的一排商铺十分寂寥,路边的小河存了一些水,覆盖了一层土。
我忽然看到一家饭店尚在营业,不禁大喜,要了一碗面,一瓶啤酒。
在压水井旁洗把脸,甚是清凉。
我吃了一半面,喝了大半瓶啤酒,给她拨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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