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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洗了澡出来,看见一地的烟头。
苏九久还是坐在沙发上,手指上夹着烟,在她的周围绕,她看见锦绣在看她,笑呵呵地说:“像他的味道。”
苏九久很早就醒了过来,坐在书桌上写字,写了满满一页信纸。
锦绣逆着光看她,她脸上细小的绒毛被照得晶盈盈的。
锦绣问:“你在写什么?”
苏九久羞涩地抿嘴一笑,说:“没什么。”
然后把纸揉成一团扔进桌子底下的垃圾筒。
苏九久说:“我决定离开成都一段时间,很快就会回来。”
锦绣问:“去哪里?”
苏九久说:“有海的地方。
我还从来没有看过海。”
苏九久走后,锦绣从垃圾筒里找到那张纸,摊平,发现上面全是一个人的名字,她想,应该是那个人的。
锦绣有那么一个女朋友,从小一起玩大,表面上亲如姐妹,暗地里相互诋毁,以对方的幸福为耻、痛苦为荣。
其实女人之间本就没有什么友谊,用他人的伤痛来聊以自慰,是女人的卑鄙之处,也是可爱之处。
有一天她收到那女朋友发来的请柬,没想到她竟先她一步踏上红地毯。
她一直以为自己要比她聪明得多,光从她高考落榜就足以证明,更何况她胖,胖人一般显蠢相,张爱玲说的。
锦绣想不通,打电话问其他朋友可曾见过那新郎,都说没有。
她挂上电话,不敢掉以轻心,脑子快速运转,想参加婚礼应该穿什么,定要抢了她的风头,才可灭了这把妒忌的火。
但是,与那纯白色的婚纱比起来,时髦的显得艳俗,休闲的显得邋遢、文艺的显得矫情,如同公主遇到了女王、蚊子遇到了苍蝇,横竖都不对。
她垂头丧气的样子张正勋不忍看下去,他夹了一粒花生放进嘴里,说:“和我吃个饭就这么痛苦么?”
锦绣勉强一笑,说:“不是的,一个女朋友要结婚,心里不是滋味。”
张正勋问:“为什么不是滋味?”
锦绣叹了口气,用筷子挑拨着菜,哀哀地说:“从小一起长大的,眼看着就嫁人了,有点接受不了。”
张正勋说:“看你的样子,倒不像是因为这个。”
锦绣说:“那因为什么呢?”
张正勋收了口,嘴角眉梢都是取笑,不言语倒像是在为锦绣留点脸面。
锦绣放窄了眼皮,稍有片刻地僵持,说:“你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对女人倒是很了解嘛。”
张正勋搁下筷子,拿起桌上放的烟,抽出一根,用烟嘴在烟盒上敲了几下,说:“我记得上辈子的事情你信不信?”
锦绣惊诧道:“真的?”
张正勋说:“是的,我上辈子是个女人,所以我懂女人。”
锦绣甩了下头,说:“你就贫嘴吧,我贫不过你。”
张正勋拿出火机点烟,点的时候脸朝一边偏一些,用另一只手护着火,浓烈的男人味随他口中吐出的烟弥漫开来,混着泡菜坛子里散发的辛辣刺鼻的酸味,上演着一出“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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