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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过晚饭后,小芋头被宁晚抱了上来。
如今小芋头快满三个月大了,身上那种紫不紫红不红的颜色早在出生一个月后就退净了,露出皮肤原本白皙透亮的颜色来。
他的眼睛像极了宁晚,长且翘的睫毛下,一对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眨巴眨巴,像是能冒出小星星来。
沈舒云见了他吱吱呀呀的,也忍不住笑了下,伸手将宁晚怀里的孩子接过来,捏着他软绵绵的小手说话。
宁晚没去打扰父子俩的“交流”
,他随手捡了一本书在落地台灯下看了起来。
这本书是他不常看的类型——是一本诗集,很厚,在手里头沉甸甸的。
但凡是诗集,总要有那么几首是酸溜溜的爱情诗,不过这一本倒是有点特别,爱情在有些诗人的嘴里是比生命和金钱还要高尚的东西,是延续生命的柴火燃料,是入眠好梦的前提条件,然而这本诗集里,这首叫废灰的诗可不是这么说的……这诗说,爱情只会让人沉沦,会让人丧失理智,甚至爱而不得还会让人发狂,就像炉子里刚烧过的废灰,看起来带着星点的火光,但实际上除了烫人,再没别的用处了。
宁晚看完,一时间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他放下书,抬眼去看沈舒云和孩子,眼底一片沉静,不知不觉地露出些温柔的神色。
他是等保姆给小芋头喂过奶后才把小芋头抱上来的,因此过了一会小孩就犯困了,在一片软绵的被褥里、父亲温柔的轻拍下,很快就合上了眼。
“他过百天怎么办?”
沈舒云突然开口,打破了室内的沉寂,“还有抓周。”
宁晚托着下巴看沈舒云:“你想怎么办?”
“过百天只有我们两个,未免也太冷清了,”
沈舒云没抬头,有几缕长发滑落在他胸前,使他多了几分雌雄莫辨的美,“你叫几个朋友来庆祝他百日抓周吧,就在这栋房子里办……你说呢?”
“这……”
“我不会走!”
沈舒云打断了宁晚的话,他从床上站起来,几步走到坐在软皮沙发上的宁晚面前,慢慢地蹲下【身子,趴在宁晚的膝头,仰着头乖顺地看着宁晚,慢慢地说道,“现在,我有你,有沈渡,我觉得也很好……我不想走了。”
宁晚瞪大眼睛,似乎不敢相信好运会来得这么突然,他简直怀疑这是在梦里,一股巨大的幸福冲昏了他的头脑,他抓住沈舒云的手,卑微又虔诚地问:“云哥,你说的是真的吗?你怎么会突然……”
“这不是突然,”
沈舒云的口吻很柔很淡,像是宁晚第一次见他,被他抱在怀里的时候那样,“我只是……只是不想再这样下去了。
不过你也要给我点时间,让我缓一缓,毕竟你之前对我太坏了,还锁着我。”
宁晚也蹲了下去,他半跪在地上,伸臂将沈舒云抱得紧紧的,像是抱着一件失而复得的宝贝:“对不起,对不起云哥……我只是太怕你离开我了,是我用错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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