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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目前税收制度的好处在于,它体现了赋税发展中的重要原则:其一两税法实行后,扩大了纳税面,国家财政收入大增,其二,两税法从丁课税为依资力强弱课税,实行量能征税,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其三两税法以资产为宗课税,大地主阶层必须多负担国税,这就从客观上起到了限制他们极端的非生产性奢靡消费,有利于一般农民从沉重繁杂的赋役中解脱出来,致力于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生产,体现了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其四两税法将户税、地税、租庸调及其他一切杂税统一合并,以钱粮计征缴纳,分夏秋两季一起征收,大大划一了税制,简化了纳税手续,减少了税收征解中的浪费和征管费用,保证了赋税收入的及时入库,体现了效益的原则。
看完这个税种的介绍,我便视线模糊了,这太枯燥了。
但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税收又是基础,也不得不详细了解,这可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事,所以没有办法坚持看完。
但是朝廷这些大臣只是非常详细的说明了目前的税种,根本没有对于税制改革的建议或者意见,这到底是何意呢?是不敢擅自做主,还是在我的态度没有明确之前不好表态呢?既然他们详细奏报了税种的起源和历史,那就是想让我全面的了解税种的由来,让我来决断。
思来想去,应该是这个意思了。
其实这税的问题,说白了就是按人口数量征收税和按田地的多少收税,按人口征收的话,而且不管是不是成年了,哪怕刚出生都得纳税,这就有点不科学了。
这个人口是发展的基础啊,而且人口的重点还是在农村,毕竟农村生活过了以后,农民没有事就会想办法增加人口数量。
但是现在要是按人口数量征税,那岂不是严重的制约了他们对造人的积极性吗?特别是那些家庭贫苦的百姓,更不敢生了。
所以这个不科学,随后便批示道:既然田地之税按土地的肥沃、贫瘠等级征收,那建议人口之税也按此逻辑,那就是未成年的人口不征收人口税,只对成年人征收,具体就是未满十六岁和年满六十岁不征收人口税。
批示完后,还是怕他们理解不了,便又在后面加上了,家有儿女,其乐无穷。
生在当代,利在千秋。
多个孩子多个宝,利国利民又防老。
然后才放心,这样要是不明白我的用意,那他们也该退休了。
而对于丁税,其实我感觉是重复的,既然有了按人口征收的居人之税,为何还要对于二十岁至六十岁的男人征收丁税呢,无非就是为了缓解官方的劳动力紧缺,做形象工程或者面子工程的时候薅老百姓的劳动力羊毛吗?但是也考虑毕竟我现在刚登基不久,又不在朝堂,要是就这样一纸行文将丁税取消,怕引起反弹,对新政的改革不利,但是又不能不管,这就是占老百姓便宜吗?于是便苦苦思索着
在耗费了大量的脑细胞之后,便在奏章后面另起一行批示道:关于丁税之事,乃跟人口之税有重复之嫌,鉴于目前国民普遍对参军入伍有抵触情绪,建议对参军的家庭可免其丁税,一来则是为了提高当兵的社会地位,二来则是吸纳更多的人才进入军队保家卫国,三来则是国家对士兵的福利政策之一,能够激发现有将士守边的热情和对国家的忠诚度。
然后又感觉要发展经济,首先是老百姓愿意消费,而老百姓要消费的话,必然前提是手里要有钱,而这么多种类繁多的苛捐杂税,如农器税、牛革税、蚕盐税、鞋钱等太不人性化了。
简直是压在老百姓身上的小山丘,还是感觉要建议取消。
于是又提笔批示道:由于朕刚继位不久,为了展现朕的仁德及爱民之心,朕经过深思以后,决定一次性取消各类苛捐杂税,以示朕之爱民之心。
我深知要取消这么多种类的苛捐杂税,势必会引起朝廷很多大臣的反对,毕竟他们读书人动不动就以祖制相威胁,其实事情不是这么干的,哪有经常提人家祖宗的,毕竟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要是一切都照旧,按照祖制,那还要我们后生之辈干嘛呢?但是现实就是这样,有时候文人的韧性和不是常人所能想象的。
当然不可否认,他们大部分人都是忠君爱国的,现在以爱民、仁德的大义,估计他们不会陷我于不义。
这样通过的概率就很大,也是阻力最小的。
想到这里便愉快的合上了奏章。
正在我回想关于二税的还有没有漏洞之时,马车突然缓慢的停止了前进,王管家在车外道:启禀王掌柜,前面马上到驿站了,要不要下来歇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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