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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拂晴波,烟垂古岸,灞桥春色。
古人对灞桥美景总是竭尽赞美之词,胸中所有的情感都会喷涌而出,生恐遗漏了哪个角落。
然而现在灞桥的美景无人欣赏,全被大军急促的脚步声遮掩。
过了灞桥就是长安,只要踏上长安的地界,就算是回来了,哪怕这里距离城门还有二十里路。
平日里被精心照料的战马此刻被牛皮鞭用力的抽打着屁股,已经跑都飞快马上的主人还是嫌弃太慢。
战马哀鸣一生,再次尝试加速。
再快就要飞起来了,四只蹄子踏在灞桥之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它实在不明白,在草原的时候都不嫌弃自己慢,为何此刻到了家门口反而觉得慢了。
动物的思维很简单,无法理解家的意义,更无法想象从战场上回来的人对家这个概念有着怎样的执念。
大狗是第一次来长安,从他出生到被抓到左武卫,他一天也没有离开过草原。
在他眼里,天永远蓝的,草永远是绿的,地永远是看不到尽头的,房子都是毛毡做的。
从未想过这世上居然有如此宏伟的地方。
隐约可见的城墙绵延不绝,宽阔的马道有十丈宽,眼前白色的石桥让他着迷,白色的石头上雕刻着精美的飞禽走兽,桥头之上居然还有两座石刻的公羊。
平日里天塌下来都不在乎的大狗此刻扭扭捏捏,看看自己破烂的衣服,再看看自己手上厚厚的一层秽物,还有身上飘来飘去的羊膻味,凑到苏小义的身边局促的说道:“主人,咱们以后就住在这座城里?”
苏小义眯着眼睛望着这座古老的城池,“是,以后这里就是咱俩人的家。
我在这里是孤家寡人,你再这里也是举目无亲,正好看看这长安到底有几多斤两。”
大狗的感情突然迸裂,苏小义随便的一句话,便让这个如山的大汉当场嚎啕大哭,如雷的嘶吼引来无数道好奇的目光,都想知道哪个家伙脸皮居然如此之厚,能当着这许多人哭出来。
孙正权斜了苏小义一眼:“刚才这话实无道理,至我这个高徒于何地?我还比不上你的一个奴仆?”
苏小义发现孙正权这个家伙耳朵出奇的好使,隔着八丈远都能听到,他不应该当什么署丞,千骑司才是他的归宿。
别看身边有一堆医工围着,有好事者还把刚刚写出来的歪诗呈上,请他品评一番。
可这家的心思全在这边,生怕自己在长安迷路或者和哪个纨绔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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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长安尚有百里孙正权就开始给苏小义普及长安最基本的常识,从坊数一直到朝堂局势,无所不谈。
自己的师父当然有天大的本事,但身处尘世,就要遵守尘世的礼法,特别是朝堂之上的人和事,稍有不慎,就是天大的祸端,无尽的麻烦。
长安皇家勋贵外戚数不胜数,随便哪个商铺的主人就有可能是当今重臣的亲戚或者自家子侄。
小事还好说,就怕心有歹毒者借题发挥,随便几件小事扣到你的头上,就能变成杀头的大罪。
阎王好哄,小鬼难缠,这个通俗的道理流行了前面依然有些强大的生命力,没有衰退的迹象。
雍容华贵的长安在孙正权的嘴里变成了洪水猛兽,苏小义倒没什么反应,大狗听的直打哆嗦,这哪里是人的地方,不如趁早回草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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