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们不存在诱导当事人供述的主观故意。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证据证明侦讯人员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或掌握这些证据存在的相关线索?
阿蛮:没有。
但是我们在多次会见上诉人的时候,他多次陈述上述情况。
审判长:那上诉人是否有这方面的证据或证据线索?
林志:这个我怎么可能有呢?
(审判长接着转唤了第二位证人李志国,李志国的说法和赵鹏差不多。
)
审判长:公诉人发表一下公诉意见?
公诉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现场证据(比如手印和dna鉴定结论)是客观的,和被告的多次主观供述也是相吻合的。
被告人得知自己被判死刑以后,出于害怕刑罚的目的才翻供的。
这种翻供不能作为判决的依据。
辩护人提出的申请排除被告人有罪供述的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建议二审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审判长:请辩护人谈一下辩护意见?
阿蛮:从现场的照片来看,发现被害人尸体的地方绝对不是第一现场。
明显是有人动过手脚的。
我想问一句,有哪位愚蠢的罪犯杀人之后会把沾满自己指纹的凶器放在尸体的旁边?难道他就是为了让公安机关顺利的侦破案件吗?另外被害人身上检出了上诉人血液分型,不代表被害人身上的这些血液就是上诉人的。
要知道双胞胎兄弟血液的dna是相同的。
再说了,这些检测的样本是否经过污染也不得而知。
审判长:休庭合议,三十分钟以后,重新开庭,作出判决。
三十分钟以后,审判长和审判员重新步入法庭,审判长宣布开庭。
审判长:本院认为,尽管上诉人当庭翻供,但并无证据证明公安机关存在诱供的行为。
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罪名理解的错误,不能作为诱供处理。
辨护人提出的排除被告人有罪供述的申请不能成立,予以驳回。
公诉机关所举的证据足以排除合理怀疑。
故此被告人林志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
但是应当考虑的是,林志的犯罪行为毕竟是因与被害人家庭矛盾所致。
死刑是最严厉的惩罚,应当慎用。
上诉人林志并不是非杀不可。
本着慎用死刑的原则,判决如下,
一,撤销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杏花小巷有个整天馋酒的老乞丐,昆仑山上,也有一位喜欢弹琴的安静女子。九幽之下,鬼皇圣母,修真求道,寻仙路上,少年人挂双刀,一刀搅风雨,一刀斩荆棘,他要去的是那个山...
故事已经进行到第四卷,以为楚遥岑已经死掉的青笛,怀着伤心与悲痛离开黎国,也将殷晟推向绝境。青笛与完杀痛定思变,打断前往邬国,将遥岑未完成的愿望达成。哪知,他们在邬国,又展开了一段奇遇她堂堂相府嫡女,亲爹不疼,后母相逼。为救幼弟,她被逼替姐出嫁。出嫁前,青笛以为,嫁一个有钱有势又有美貌的傻子,是福气。可事实却是楚遥岑一把将青笛扑倒在床,蹭蹭摸摸咬咬,道小狐狸,给我生宝宝嘛。...
作者布言的经典小说都市医神归来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都市医神归来原氏集团唯一继承者原星逸被其叔陷害后,坠崖失忆,却意外觉醒传说中五大瞳术之一的血瞳。并于于幽兰谷中得幽兰谷主调教,成为幽兰谷的继承者之后,以容天赐之名,纵横来去。先后救治廖氏少东,拔除小师妹体内的变异蛊虫黑阎王,因此得罪西方某神秘生物研究机构,掀起了一场波诡云谲的明争暗斗。...
已完本穿越异世成为财主家的小白脸赘婿,因太废物被赶出来。于是他发奋图强,找一个更有权有势绝美高贵的豪门千金做了上门女婿。练武是不可能练武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练武,只能靠吃软饭才能维持生活!我要把老婆培养成天下第一高手,谁敢惹我就让我娘子打死你!...
李焱是个单身屌丝,纯的,无房无车无存款,本以为就此浑噩一生,一次意外的触电让他喜获养尸人系统,从此开始走向人生巅峰。末世之下,如何求生,李焱君淡定的说道我有僵尸妹子在手,怕屁的丧尸!末世之下,丧尸围城,如何挽救人类的末日,李焱君依旧淡定的说道我有僵尸军团在手,这个光荣的使命让我来!!僵尸与丧尸的终极PK,看李焱如何驰骋丧场,一举大统。这个世界,还有活着的女人,让我等屌丝不再注定孤独终老吗?PS1本书已A签,看官们收藏打赏可好?PS2QQ群有升级系统,想和主人公养成的僵尸一样升级的话一定要加群哦...
那个山里来的土包子,竟是首富的掌心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