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天谕却否决了。
他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听,喧宾夺主。
于是他保留了「谕」的音,改为了「域」,表示自己会为天道守护好妖族的领地之心。
又挑选了「知」字做前缀。
天道问他为何,他只说,「知字有灵。
」
好一个知字有灵。
驳了天道赐的名,祂也不恼怒,还十分顺从的喊他知域。
妖一族就这么在大陆上生活许久,久到天道一直安静,沉寂在世间。
实则祂是在陪着知域。
某一日阳光落满知域住的泉眼处,天道看着知域脸上折了水的金光波痕,忽的起了再建一道血脉的想法。
说干就干。
于是世间又多了神与人一脉。
知域是他的样本,被他留在身边长久的当着那个例子。
可不知如何,即便神人一脉如此创造繁衍,连一个比得上知域的都没有。
无论祂如何打造,没有哪一个能够比得上祂心中的知域。
天道竟也不失望,只是更有理由宠溺着知域了。
神与人是不同的。
神自生来就认为自己是天上地下顶尊贵的存在,默认与旁人是不同的。
他们在天道为知域建的住处旁立廊弯,建高台。
住在了天道眷顾的地方。
免得那些没礼貌的神冲撞了自己最喜爱的孩子,他特意降下天谕表示,称呼知域要叫「神君。
」
也就是无论何时,都会让知域压他们一头的意思。
很快神族做出表示,称呼定为「仙君」。
当时天道对知域的偏心生灵皆知,没有谁会没脑子的冲撞神君知域。
紧接着简回舟就看到了那个被天道称作「最喜爱的孩子」的知域。
他站在自己掉落下的泉眼前,回头时竟令简回舟失神。
怎么说呢,连光照到他身上,简回舟都会觉得是光在贪图美。
虽然知域的眼神与他相对,但知域并没有看见他。
简回舟看着知域蹲了下来,用手盛了点水起来,腕上的竹节状手炼叮当作响,摇晃间露出手腕处惹眼的朱砂痣。
他状似埋怨道:「我好无聊啊,能不能给我弄个小玩意儿来养啊?」
超凡兵王他是横扫千军的无敌兵王,他是人形美女收割机,花都纵横,肆无忌惮。而超凡者凌驾于一切之上,摆布天下。且看箫剑如何在超凡者的征途上,踏平一切,无敌天下!...
为了更强,唐锋吞食丹药,却不想药力爆棚,差点自爆而亡。父亲遗物自发救主,恍惚间,唐锋经历了三世轮回,看到了三世大帝的一生种种。唐锋醒来,为梦想而努力,为爱而奋斗。面对人生,唐锋豪言与我点滴之恩,我必涌泉相报,与我为恶之仇,我必雷霆相还!且看少年唐锋得到三世大帝记忆之后,从一个小城少年,一步步成为傲啸九天的无上至尊。...
我有一剑,可平山,可断海,可斩天灭地,可碎日月星辰一剑贯穿九幽,一剑横亘万古!...
凌医生的心头宝(软萌可爱小护士VS高冷禁欲医生,高甜!)传闻全国著名外科圣手,高龄之花凌医生,高冷禁欲,斯文淡漠。众人纷纷掀桌假的!凌医生心里藏了个女人,甚至一度开出空头支票,只为宠她上天!顾漫漫双眼放光,财迷道凌医生,这支票怎么兑换?凌医生嫁给我!婚后,顾漫漫天真的以为凌医生真的只是普通医生,谁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竟然是...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