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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第四天玫瑰准时送上代府,一样的花色,一样的品种,一样的数量,一样的,没有花牌。
到后来,常霏终于也忍不住,每天一束新鲜的萨曼莎,在薄冬的上海,实在也罕见。
去问代黎,她却似乎早已忘了这件事,正在书房里不知捣腾些什么,听见母亲的询问,从高厚的书堆里探出小脑袋,神情有些迷茫,“玫瑰?让小香插上吧,我忙着呢。”
常霏真有些哭笑不得,女儿的性子更像她父亲,遇事一样的不动声色,只怕,比她父亲还沉得住气。
走过去问她,“忙什么呢?”
“找爸爸的一本书。”
这天,常霏去城外探望一位从前戏班子里的姐妹,一大早出门,直到傍晚还不见人影,若搁在平时倒也没什么,可最近,海天帮与洪兴帮冲突不断,代黎不免就有些心焦,正穿上大衣往外走,远远地,看见两束车灯照进院子里,门房拉开铁门放车子进来,代黎一颗心刚放下,随即又提起,开进来的,并不是自家的车子。
下车的却是常霏,共一名年轻男子,男子穿一袭黑色长风衣,将那身形映衬得高大挺拔,袖口几颗银纽扣,隐隐约约闪着微光,天色已经有些暗了,他的面容瞧不清,只依稀看见坚毅的轮廓,挺直的线条,竟然,有几分熟悉
代黎步下台阶迎上去,常霏向那男人道:“这是小女,代黎。”
又向代黎道:“这位是金先生,车在城外暴了胎,老刘说换胎得一个钟头,我怕你着急,幸好遇上这位热心的金先生,搭了他的车回来。”
代黎心中有几分后怕,母亲这样轻易搭了陌生人的车子,好在没有出事。
请了金先生去屋里坐,璀璨的水晶罩灯下,将他瞧得清楚,风衣没系扣子,里面穿一件浅灰色羊绒衫,剪裁十分精细,代黎识得那做工,出自一名英国设计师之手,她曾在那家店给萧佑城买过衣服。
更精致的是他的脸庞,每一处,都像是精雕细刻一般,只是,越发觉得熟悉
最叫人意外的是那人的声音,竟有三分肖似萧佑城,刚巧也是京腔,怕是有五分相似,一小会儿闲聊的工夫,代黎总是晃神杨妈来客厅问是否可以开饭,金先生却要告辞,常霏自然是挽留,他说晚上还有约,看那样子不像是推词,也就罢了,代黎一路将客人送至门外,金先生上车前,突然转身道:“不知金某能否有这个荣幸,邀代小姐共进晚餐?”
代黎一愣,随即客气笑道:“该我请金先生。”
第二天晚上果然有车来接她,约的六点,竟是一分不差,开车的是位老人,六旬左右的年纪,发斑白,却梳得异常整齐,西装也穿的一丝不苟,笔直挺立,那番气质与教养,绝不似一般仆役。
车子开进了德租界,在一栋小洋楼前停下,代黎刚要去推门,车门从外被人拉开,他今日穿了件深蓝色高领毛衣,浅灰色长裤,随意舒适的装扮。
代黎下了车,客气打了声招呼,那人也客气,将她引进屋。
坐定后,一名金发女仆送上咖啡,代黎尝了尝,竟是她喜欢苦咖啡。
客厅里高高吊有一盏水晶灯,流光滑过她修长的手指,那样白,当真如凝脂一样,指尖扣在黑色杯身上,大约是因为用力,关节处呈现出微微的粉红色,几乎透明的粉红色,让他想起暮春季节,漫天飞舞的樱花。
又一名金发女仆送来一束玫瑰,先是送到金先生手里,再由金先生亲自送至代黎眼前,三十朵新鲜的萨曼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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