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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朋友们呢?
程思和刘进还好说,前者是长辈余荫,后者是沾了爱人的光。
林曦虽然羡慕,但并不嫉妒……毕竟,他们的日子不是自己打拼来的。
可路遥和游方却实实在在让林曦感觉到了嫉妒。
这俩人,一个从做投资开始白手起家,现在已经拥有了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是正儿八经的青年企业家。
一个写耽美写出名堂,现在是国内有名的耽美作家……他们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城买了一栋八成新的三层小洋楼,还养了一只非常可爱的挪威森林猫jojo。
他们两个赚得多,平时工作自然繁忙,但夫唱夫随,感情并没受到影响。
平时游方在家写稿,有空就帮路遥打理公司;而游方全国签售时,路遥就会作为资方全程陪同,形影不离的样子经常闪瞎一众朋友的狗眼……至于房子和宠物,就拜托给同是作家的林曦照顾,就像今天这样。
林曦又叹了一口气,喝下一口解酒用的蜂蜜水。
“别这样啊哥们,”
见林曦郁闷,程思连忙劝他,“你现在才27,还年轻着呢!
别垂头丧气的,打起精神来!”
“嗯,也是,说不定我是大器晚成!”
林曦本就不是消极的人,听了程思的话,立刻振作了一些,“说正经的,我是真的挺想改变自己,不想再这样浑浑噩噩地混日子了。”
“好想法,我支持你!”
程思熟练地开了瓶啤酒,跟林曦碰了碰杯,“你不是刚接到了一个连载约稿吗?这就是好兆头!”
“你说那个20万字的杂志连载?估计火不了。”
林曦喝着蜂蜜水说,“跟你说实话,我觉得我在写作上就这样了,不可能有什么大出息,起码一时半会不会有什么起色……所以我想先找个女朋友,看看爱情的滋润能不能给我带来奇迹。”
“那就祝你美梦成真!”
程思笑着拍拍他的肩。
“承你吉言~”
林曦喝光杯中的水,拿起放在椅子上的外套,“行了,我走了,到路遥家照顾jojo,最近都住在那里,你有事儿直接过去。”
“我知道。
路上小心,电话联系。”
林曦穿好衣服往外走,一出门,就被冷风吹得一个激灵,醉意去了大半。
他缩着脖子裹紧夹克,把手缩在口袋里,沿着烟袋斜街,快步朝能打到出租的大路走。
时间已经临近午夜十二点,烟袋斜街上的店面早就关了门,酒吧也都停止了营业。
路灯把林曦的影子拉得很长,整条路上,只有他的脚步声空荡荡的回响着。
作为一个写过灵异题材的作者,林曦多少相信些怪力乱神,林曦觉得心理发毛,便小声哼歌给自己壮胆:“不管谁都行请跟我恋爱吧~不管谁都行请跟我恋爱吧……”
才唱到第二句,就感觉有人在他身后搭上他的肩:“太难听了,小伙子。”
“啊啊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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