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邪灵召唤〉。
罗真所习得的三种能够召唤中级使魔的魔术之一。
顾名思义,这个魔术能够召唤出一种邪灵。
这种邪灵,即是猫头鹰。
在古代,只有在夜晚里才会出没的猫头鹰常常被视为不吉利之鸟,象征着凶兆。
人们普遍认为,猫头鹰乃是可以在冥界和现世之中往返的死神化身,负责将流浪于现世的灵体带回冥界。
而〈邪灵召唤〉所召唤出来的猫头鹰,正是这种象征凶兆的邪灵。
邪灵的能力便如传说中所记载的一样,能够将处于现世的灵体带回冥界。
换言之,它能够克制灵体,以吞食的方式,将灵体从现世中剥离,驱散其在现世存在的力量。
当初,罗真就是在得知了这一点以后,近乎是毫不犹豫的将其定为必须习得的魔术之一,最终在花费了大概半年的时间以后,方才彻底的掌握了它,将象征着凶兆的猫头鹰邪灵给召唤了出来,刻在了灵魂的〈座〉内,彻底的为自己所用。
有了这种邪灵,罗真就有了对付从者的手段。
毕竟,从者本质上就是一种灵体。
若是能够靠着邪灵,将从者从现世中剥离、吞食,那面对从者时,罗真就有了一拼之力了。
只可惜,这个想法并不现实。
因为,被召唤出来的邪灵充其量就只是中级使魔,从者却几乎都是上级使魔,其中特别出色的部分甚至足以位列最上级使魔,身为灵体的位阶更是仅在神灵之下,区区中级使魔,根本不可能吞食得了他们。
以罗真的头脑,自然明白这一点,不会天真的认为单凭一只中级使魔就能战胜所有的从者。
可是,就算是这样,罗真还是将〈邪灵召唤〉视为杀手锏。
“就算无法将从者给剥离、吞食,那也至少能够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吧?”
再怎么说,邪灵都是专门克制灵体的存在,即便无法吞食得了从者,对其造成影响,还是应该有办法的。
此时,这个猜想便获得了证实。
“啪叽!”
在berserker的体内,只有罗真才能目视得到的猫头鹰正似啄木鸟一样,尖锐的小嘴用力的刺在了berserker的灵核上,让灵核都犹如发出碎裂声一般,颤动了起来。
“吼!”
berserker发出的怒吼声中仿佛隐隐的带上一丝痛楚了。
邪灵的克制,虽然无法将berserker这种可怕的从者从现世中剥离,却对其造成了些许的打击。
每当体内的猫头鹰用力的将嘴刺在灵核上时,berserker都会感受到一股发自灵魂的痛楚,令得这位顶级从者的身形与动作时不时的出现阵阵停滞。
本是女法医,突为将军女。睁眼便被吃",系统不灵还麻烦成堆,苦逼的叶娴只想多多验尸赶紧回家去。可是王爷,咱不是说好了只是配合演戏?叶娴双手推开靠近过来的某人,还请王爷自重!嗯某冷面王仰头看了一眼夜空,似是经过深思熟虑后,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本王确实有点重,所以,让你压好了!叶娴...
穿成这样在房间等我,你在期待什么?游轮上,她被霸道的男人压在窗沿,步步紧逼。一家三口,爹地最丑!还有腹黑毒舌萌宝不嫌事儿大,强势卖萌,美人姐姐!我是小鲜肉!当我媳妇儿有前途!...
一个拥有家族最强灵兽的少年,却被族人当堂骂成废物,后被人设计掉落悬崖,偶得鬼龙胎,自此可以修炼越级灵武战技,并且培养灵兽的速度超越常人千倍!其后,少年经历生死难关得蛟龙双瞳,发现自身灵脉特殊,天下无功法与其对应,就此自创一派,不懈奋斗,最终成为世间至强之人。在这个一切以实力至上的灵修世界之中,他以心中之道,平尽一切所见不平之事,就算为此惹遍至强门派,也绝不违背自身道义!读者群号135863273 ,本文剧情起伏跌宕,紧凑精彩,希望读者大大们喜欢。...
别人穿越,唐无病也穿越,却偏偏穿到天下大乱的崇祯年,穿到饿殍遍地的陕北,穿到乱贼四起的米脂县。在这个要命的时代,不想饿死,先得种田不想被流寇宰了,要和李自成做好邻居不想被文官阴死,就得搞清楚谁占强势。穿越法则也得记牢,千万别欺负古人,人家比你精得多。考中了举人还要被阴入军旅拼命砍来的首级却见者有份练出几个团丁还要提防被强取豪夺。混在明末不容易吧?阴影之中,唐无病偷偷冷笑,傻X,你看过明季北略吗?你看过流寇记吗?你看过崇祯长篇吗?你看过明实录吗?你看过顾城老先生的明末农民战争史吗?老子比你多四百年命,就凭这个,鼎革足矣。鼎革书友群85540715,大伙进来扯淡。感谢书友我姐姐是萱萱...
天下最倒霉的事莫过于,嫁给自己最爱的人,却在领证的当天,被逼签下离婚协议书。离婚之后,瑾色拍屁股潇洒走人,而那个人却拦住她的去路,吃了老子还想跑?天下哪有那么便宜的道理!瑾色拿出离婚协议书丢在他面前,笑的妖娆决绝,抱歉,咱们离婚了!本以为终于解脱,某人却在离婚后,进她的房,缠她的人在无数次被吃干抹净之后,瑾色终于忍无可忍容非衍,你这个无耻的混蛋!...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