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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的体会,康德说的意思就是要把人当人,当那个大写的&ldo;人&rdo;,对自己、对别人都应该这样。
从对自己来说,你要清楚,你是一个精神性的存在,你是有灵魂的,你的肉体的存在只是手段,精神性的存在才是目的。
肉体要为灵魂服务,使灵魂的生活更有品质,不能颠倒过来,灵魂为肉体服务,为了肉体过得好什么坏事都干。
如果为了满足肉体的欲望,为了物质的利益,不要道德,不要人格,什么坏事都干,那样的话,你实际上就是把自己身上那个高级部分当作为低级部分服务的手段了,你丢掉了那个使你成其为人的东西了。
从对他人来说,道理也相同,你要把每一个人都当作是一个灵魂,是有尊严的,不可把任何人当作满足你的私欲的手段。
如果说同情是人和人之间互相作为生命对待,那么,尊严就是人和人之间互相作为灵魂对待。
尊严体现在自尊和尊重他人,自尊是把自己当作灵魂,尊重他人是把他人当作灵魂,与同情相比,尊严在道德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只有同情是不够的,比如说,按照同情的要求,你认为好的东西,应该将心比心,让别人也享受到。
从生活基本需要譬如温饱来说,这是对的。
但是,涉及到生活方式、精神趣味、政治观点等等,就不能这样了,己之所欲也不应该强施于人,你必须尊重他人的选择。
这就属于尊严的范畴。
有的哲学家,例如尼采,很反对同情的道德,理由就是同情会侵犯他人的尊严。
我的看法是,两种道德都需要,各有其领域,在涉及生命的事情上要讲同情,在涉及灵魂的事情上要讲尊重。
事实上,现在社会上很多人是没有做人的尊严感的,所谓道德滑坡、道德沦丧,尊严观念的缺乏是一个重要根源,道德上的很多问题可以从这里面找到答案。
反省我们的文化传统,我觉得缺两个东西,一个是对个体生命价值的尊重,一个是对个人灵魂的尊重,而这两个东西恰恰是普世道德的两个最重要的基础。
这个问题我就不多说了。
当然,问题的解决还是要靠法治,建立健全的法治秩序,让那些没有同情心、没有尊严感的人受到孤立,触犯法律的受到惩罚,这是必由之路。
2做一个高贵的人
做人不但要善良,而且要高贵。
善良是有同情心,高贵就是意识到做人的尊严,并且在行为中体现出做人的尊严。
我认为最重要的道德品质是善良和高贵,一个心地善良、灵魂高贵的人,就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有道德的人。
灵魂高贵者的特点是自尊和尊重他人,而且正是在对他人的尊重中,最真实自然地体现出了他的自尊。
自尊绝非唯我独尊,恰恰相反,高贵的人待人一定是平等的,他在自己身上体会到了做人的尊严,因此很自然地把别人也看成有尊严的人。
他把自己当人看,所以也把别人当人看。
那些不把别人当人的人,暴露出的正是也没有把自己当人。
高贵曾经是人类一个特别重要的价值,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都讲高贵。
欧洲长期的贵族制度当然有种种弊病,但也有功劳,就是培育了高贵的仪态和风度。
法国大革命时期,国王路易十六和王后都上了断头台,王后在上断头台的那一刻,不小心踩了刽子手的脚,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一声优雅的道歉:&ldo;对不起,先生。
&rdo;不管人们对她生前的行为有怎样的非议,我们看到,她在临死前证明了做人的尊严。
我们现在很少说高贵这个词了,或者滥用这个词,在房地产广告上用得最多,好像住豪华别墅就是高贵,就是至尊。
当然,这是伪高贵。
人的高贵在于灵魂,在于尊敬和发扬自己身上的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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