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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纬崩溃地抵达马南里时,简韶正在努力纠正简祈的习惯。
小孩的习性总是很难改,纠正了一会儿,一不注意又像弹簧似的弹回来,磕哒磕哒地重新缠住她。
简韶从厨房给它弄了袋奶,倒在小碗里,还没给它拿勺子,它就扑哧扑哧舔干净了,睁着大眼睛看她。
它的眼珠很圆润,直径很大,像聚光灯下呈送到她面前的绿宝石,泛着莹莹的碧光。
但这并不是过于柔软的草绿,反而很容易让简韶想起施韦因富特绿,一种富含铜砷的化学染料,或者是暗礁里幽幽的海草。
简韶一边笑着,一边用指尖点一点它细细密密的睫毛,问它听没听过14世纪的浅萨瓦伯爵。
黑睫在她的指下轻轻合了合,又极快地张开,像是蝴蝶扑动翅翼,在指腹掀起软麻的触觉。
它睁着大眼睛,专心看她的嘴巴一张一合,简韶笑着搂住它,说浅萨瓦伯爵喜欢穿着绿色的盔甲下场比武,爱人绿色的裙布披在盔甲的上面,如果能看到的话,一定是像小祈眼睛一样熠熠生辉的那种绿吧。
它并没有完全听懂她的话,只是专心看她的脸,不过它大致能听得出,她在夸它的眼睛漂亮。
小祈往她怀里钻,亲昵地伸出小舌舔她的指尖。
它指自己,费力地叽里咕噜了半天,挤出两个字:“保护!”
它也能保护她啊,比奇怪名字的伯爵还要厉害。
简韶看着它小小的身体,还有被舔得干干净净的奶碗,不由地笑了一会儿,把勺子塞给它:“那你先学会用勺子,再想保护我的事情吧。”
“用勺子,可以舀上来喝。”
她做着舀的动作,试图教会它。
简祈圆溜溜的眼珠子动了动,费劲地摆动了一下勺子。
简韶观察到它的指头很僵,似乎并不能熟练地将五根指头协作起来使用。
它卷起勺子,干脆地送进嘴里要吞掉。
“这个不能吃!”
简韶眼疾手快,拦住它。
它从她的表情和语气判断出自己做错了事,便眨巴眨巴眼睛,无辜地看着她。
它总是这样,做一点越轨的事,再停下来看看她的反应,比如随时要像小狗一样舔她,偶尔也要咬一咬她,下嘴不重,仿佛还没有度过磨牙期,在她的耳朵上、手腕边留下湿漉漉的咬痕,像一串串亲密的亲吻。
“你这个坏小狗——”
简韶无奈地揪它的鼻子。
它的皮肤敏感,被她揪一下,顿时变成弱弱的淡粉色,看上去精致而惹人怜爱。
它知道自己这副模样是讨人喜欢的。
不过它并不是基于人类对幼小、可怜的小东西天然喜爱的审美得出的结论,而是类比为退去坚硬外壳的蛤蜊,露出最柔软、随时都可以被伤害的软肉。
它是无害的,在面对她的时候永远会低低伏在地面摇尾巴。
不过别人并不值得它摇尾巴。
庄纬进门的时候,就感受到它的敌意了。
简韶惊讶又热情地招呼他,给他取了老白茶和新的茶杯,绿眼睛小孩就一直躲在她身后,揪着她的衣角,面无表情地瞅着他。
这种目光并不是冷冰冰地扫视,而近乎一种捕食者看食物时思考如何下手的眼神,让庄纬汗毛都竖起来。
他的直觉是准确的,在确认了屋子里暂时没有别的小孩后,简祈将目光打到庄纬身上。
它觉得庄纬这个人非常不对劲,总喜欢跟简韶攀谈。
它对比了一下自己和庄纬,还是它更适合当简韶的小孩,庄纬个头太大,也没有什么战斗力。
简祈不自觉地撇撇嘴巴,对面的庄纬莫名地感受到了它的嫌弃。
庄纬干笑了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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