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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都那么大,你要怎么找她?”
角鎵问。
寧秀枫苦笑着摇摇头,他们的手机被水浸泡不能用,就算能用也肯定不能拔打电话,即是说只能全靠运气和人品了。
“这样吧,我在皇都识得些人,兴许能帮你打听打听。”
角鎵道,“你的朋友叫什么?有什么特徵?”
“她叫蒙杺莯,跟我一样从异界来的。
个子不高,”
寧秀枫比划着自己胸口的位置,“体型适中,算是有点小胖吧,不过不知道她在幽州有没有受苦,可能已经瘦了。”
说到这,他蹙起眉头,暗想那个呆瓜多半没能好好吃饭。
看到寧秀枫谈及蒙杺莯时的样子,角鎵抿嘴笑了,暗想这个女孩一定对他非常重要。
“对了,她很聪明,只是不大能看出来。”
除此之外,蒙杺莯已经没有别的可以值得称道的特徵了。
角鎵将寧秀枫说的写在一张绢巾上,然后放在一个小背包里,吩咐族里的人取出一隻翔鼠,让它带着寧秀枫的希望飞往皇都。
“翔鼠飞到皇都仅需两日,你可以在我族多留些时日,这样一有消息我也能马上通知你。”
角鎵见寧秀枫面露难色,又劝道:“即使你去了皇都也是漫无目的地找人,兴许我的朋友们还能帮你打听到什么。”
寧秀枫想了想,觉得他说得有理,毕竟自己人生地不熟,就算到了皇都要在茫茫人海中寻找蒙杺莯犹如大海捞针,沧鹿族与不少达官显贵都有往来,肯定比他像无头苍蝇一样在皇都乱闯更有效率。
虽然等待消息的日子特别难熬,但角鎵吩咐沧鹿族中一名得力青年教寧秀枫要在幽州生存必须学会的事,比如骑鹿、生火猎食、辨别果实、药草等等——毕竟打听到蒙杺莯的下落后,他需要独行五日才能抵达皇都,谁知道在路上会遇到什么。
寧秀枫非常聪明,学东西很快,仅用了两天就掌握了这些常识,这名叫祥华的青年准备教他学习刀法了。
此时他们已经迁徙到了葒遥郡的虹原。
虹原是葒遥郡最富饶辽阔的地方,也许是土壤中含有未知的物质,这里的水草不仅鲜美肥沃,而且在每天不同的时间会呈现不同的顏色——清晨是淡蓝色,中午时会变成深绿,下午时分则是浅红,晚上则会变成亮灰色。
随时都宛如仙境,怎么看也看不腻。
这天,寧秀枫帮祥华将十来头色鹿赶到一处水草最为肥美的地方,让它们自行吃食后,准备开始学习武艺。
“接着!”
祥华将一根他削好的木捧拋给寧秀枫,待寧秀枫接到后,他笑道,“今天你唯一的任务就是用它打到我。”
祥华仅比寧秀枫年长三岁,和沧鹿族里的除了族长角鎵以外的其他人一样是棕发蓝眸,模样英俊,英姿颯颯,他已经是沧鹿族里大家公认的角鎵的接班人,虽然年纪轻轻,不过他已经具备了身为族长的技艺和品格,族里的人都很喜欢他,尤其是角鎵那对年仅九岁,棕发金瞳的双胞胎儿女,更是将他当成偶像一样崇拜着。
“这么自信?”
这些天,祥华对寧秀枫倾囊相授,两人年纪相差不大,很谈得来,已是他的良师益友。
“试试看,打到了今天晚上请你喝醇酒。”
“好耶!
!”
总是与祥华形影不离的那对双生兄妹一起喝彩。
“不过没你们的份啦。”
祥华对这对兄妹也是喜爱之极,走到哪都带着他们。
寧秀枫虽然没有打过架,不过凭他的篮球功底和身体素质,动作极其灵活,可以正确地判断出祥华接下来出招的方位和动作,只是他缺乏经验,总是在眼看要成功的时候被祥华闪开,而祥华丝毫不留情面,会在寧秀枫留出破绽时用木棒狠狠地敲打他,并且告诉他正确的姿势和方法。
果然如祥华所说,寧秀枫这一天用尽全力,想尽办法,但他手中的木棒都没能触及祥华的衣衫。
这一天练下来,寧秀枫已是手臂酸痛,身子乏力,被祥华敲打的部位留下道道伤痕,又痛又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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