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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菀九岁那年,孙大成调去了北京,在通州一所中学任教。
孙菀也跟爸爸去了北京。
从此,水火不容的孙大成和黎美静开始了名副其实的分居生活。
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是孙菀记忆中最富有浪漫色彩的一段时光。
看似木讷沉闷的孙大成每周末都会带孙菀出去感受北京的文化底蕴,不是带她去首博看展览,就是带她去北海划船看荷花,再不就是带孙菀听听什么是潭柘寺的钟声,看看什么是卢沟桥的晓月。
父女二人虽穷,却也快活,志趣相投的二人攒了一大堆性价比高的好去处:积水潭的徐悲鸿纪念馆不收钱,好多画随便看,水墨珍品更是海了去;北京画院可以看齐白石的真迹,五块钱,冷气大得不得了;中戏附近有的是便宜小剧场,可先锋了!
孙大成的言传身教让孙菀真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幸福与金钱无关。
和爸爸的三观越近,孙菀和妈妈就越疏远,以至于每年春节,一家相聚时,孙菀和黎美静都没有什么话可说。
只可惜,孙菀和孙大成的父女缘在她十四岁那年戛然而止。
孙大成猝死于心脏病。
黎美静继承了孙大成留在北京的二居室。
处理完孙大成的后事后,她把养父的餐馆搬来北京,一己肩负起抚养女儿的义务。
然而,五年的隔阂让这对本来就不甚投契的母女变得更加生分。
不负已故的孙大成所望,进入青春期的孙菀俨然化身孙大成20升级版,成了黎美静最讨厌的文艺少女。
在旁人看来,孙菀敏而好学,干净而安静,虽有些拒人千里的冷漠,但从不失礼节。
可黎美静完全看不到孙菀这些优点,只觉得女儿过于深邃冷静的眼睛带着攻击性,甚至是带着戾气的,像是随时都在挑衅她的权威。
她不喜欢,甚至很讨厌这样骄傲的女儿,所以采用了一系列很富心计的手段来摧毁女儿的骄傲。
她先是以洗长发浪费水和洗发液为由逼孙菀去理发店削了个男式寸头,然后借故家里经济紧张,不再给孙菀添置一件新衣。
为了让&ldo;家贫&rdo;这个借口更显真实,黎美静以身作则,也不再给自己添置任何衣裤。
从初二到高三,孙菀都穿着妈妈的旧衣旧裤,因为身材差别大,那些衣服穿在孙菀身上不是太过肥大,就是样式过时可笑。
同学们经常拿她的穿着打趣,不是笑她的花马甲像新疆姑娘的夹袄,就是笑她可以去跳hip-hop。
更让孙菀难为情的是,她只有一双&ldo;蜘蛛&rdo;牌的男式黑球鞋,一年到头穿不完地穿着,鞋面磨出洞,便拿黑线补上接着穿。
以至于她在同男生说话时,总是眼神飘忽,神情拘谨,恨不得还没说完话,就在人家眼神没有注意到她鞋子前就彻底消失。
年少时大方娴静的孙菀渐渐死在了这些琐碎的细节里。
孙菀从高一开始有了反抗精神。
正常女孩的身体发育到高中阶段,都趋于成熟,必须穿上文胸才可免于凸点的尴尬。
黎美静却从未给孙菀买过一只文胸,任由她傻不愣登地真空上阵‐‐怕什么,反正她一年到头不是穿校服就是穿着那些足够掩盖胸口那点起伏的肥大衣服。
懵懂的孙菀也没意识到自己应该穿文胸了,直到高一下学期的期末,因为天气太热,她翻出爸爸当年给她买的一件印有糙莓图案的粉色短袖t恤,穿上它去了学校。
结果,一路上都有神色怪异的男女盯着她看,她起初以为是自己哪里脏了,只好羞赧地垂着头。
好不容易熬到教室,很多男女同学也用那种闪闪躲躲的怪异目光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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